2022年4月1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委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七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4号),对第五次排除延期清单所列商品的排除期限延长,自2022年4月17日至2022年11月30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
2021年12月30日,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今天小编就结合相关规定,带大家了解一下综合保税区内保税维修业务。 ​​​
此次国务院决定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6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4部法规与海关业务密切相关。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的有…
有些纳税人在申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想起来自己2019年度或2020年度汇算申报没有做,但是过了正常的汇算期,个人所得税APP中以前年度汇算已经无法使用“申报数据预填”功能。
进口许可证制度是国际贸易非关税措施之一,在世界各国普遍使用,对国际贸易流量和流向产生重大影响。了解《进口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对于进口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申领《进口许可证》,顺利完成通关具有积极意义。
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问题进…
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问题进…
2022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作出的重大决策,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具有重大意义。
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一图了解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发展起来的新能源汽车,被视为新时代最理想的交通工具。近年来,世界各国积极开发新能源与可替代性能源,用以解决能源危机以及保护环境。您是否想知道出口新能源汽车和电池需要取得目的地国家的什么认证?符合哪些标准呢?下面就请一起来了解一下。
3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下文简称“1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相继出台,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对符合条件纳税人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我们一起来看看要点吧!
海关对消耗性物料按照保税方式进行监管。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消耗性物料,不受企业性质、贸易方式(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是否单独申报进口的限制。 ​​​
为了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新自贸协定)于2008年4月签署并于同年10月正式生效,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2016年11月双方启动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并于2019年11月宣布完成升级谈判。2021年1月双方正式签署升级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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