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财税干货
分享
生育保险费,您真的了解吗?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1994年,为维护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城镇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将包括生育保险费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二、政策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二)主要文件

  1.《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4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

  三、征收范围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论男职工还是女职工),都应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四、征收标准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用人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的费率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1%。

  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0号),要求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费率应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近年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定。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统一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五、征收方式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统一征缴,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

  六、征期安排

  生育保险费按月申报缴纳。

  七、预算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一致,编制预决算,生育保险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待遇支出项目。


税率查询.png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相关推荐

  • 合同视角分析:直播打赏收入,怎样税务处理才合规

    网络直播平台的打赏收入,通常与其销售虚拟货币相对应,是指用户从平台或平台代理商处购买的,在观看直播时赠送给主播,后续可以兑换成人民币的一种网络货币。因网络直播打赏收入具有虚拟性特征,有关税务处理容易出现争议。

  • 不同类型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相关会税处理分析

    在政府补贴销售活动中,企业在获得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需要对政府补贴销售业务进行准确的会税处理。本文梳理了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的类型,并分别对政府限价再补贴差价、以旧换新政府直接补贴客户以及以旧换新政府发放补贴券三种形式的销售业务相关会税处理进行分析。…

  • 跨境“带货”暗藏税务风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全国活跃代购账号超过850万个,其中超过75%为个人经营。

  • 误计原料费用引发的“连锁反应”

    税费申报不能仅靠财务“兜底”。自那以后,意龙科纺在完善管理体系的探索中,坚持系统化思维,从制度夯基、系统赋能、外部协同三个维度持续筑牢合规防线。

  • 科创企业纳税申报指南之合规建议

    先进制造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时分别计提加计抵减额,重复享受政策。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满足不同条件的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是不同的。

  • 个税汇算 三类问题咨询热度高

    自今年3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下简称宁波12366热线)已累计接听个税汇算相关咨询3.6万余通,其中,三类问题咨询量热度高。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55个办税问答【上】
4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一)
5
对构建“税费皆重”格局的思考
6
数字经济税收“双支柱”问答:支柱二GloBE规则十五问
7
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关注这些新变化
8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环保税申报事项与问题解答
热门视频 更多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55个办税问答【上】
生育保险费,您真的了解吗?
中国税务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1994年,为维护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城镇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018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将包括生育保险费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二、政策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二)主要文件

  1.《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4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

  三、征收范围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论男职工还是女职工),都应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四、征收标准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用人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的费率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1%。

  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0号),要求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费率应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近年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定。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统一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五、征收方式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统一征缴,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

  六、征期安排

  生育保险费按月申报缴纳。

  七、预算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一致,编制预决算,生育保险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待遇支出项目。


税率查询.png

热门推荐
合同视角分析:直播打赏收入,怎样税务处理才合规
网络直播平台的打赏收入,通常与其销售虚拟货币相对应,是指用户从平台或平台代理商处购买的,在观看直播时赠送给主播,后续可以兑换成人民币的一种网络货币。因网络直播打赏收入具有虚拟性特征,有关税务处理容易出现争议。
不同类型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相关会税处理分析
在政府补贴销售活动中,企业在获得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需要对政府补贴销售业务进行准确的会税处理。本文梳理了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的类型,并分别对政府限价再补贴差价、以旧换新政府直接补贴客户以及以旧换新政府发放补贴券三种形式的销售业务相关会税处理进行分析。…
跨境“带货”暗藏税务风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全国活跃代购账号超过850万个,其中超过75%为个人经营。
误计原料费用引发的“连锁反应”
税费申报不能仅靠财务“兜底”。自那以后,意龙科纺在完善管理体系的探索中,坚持系统化思维,从制度夯基、系统赋能、外部协同三个维度持续筑牢合规防线。
科创企业纳税申报指南之合规建议
先进制造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时分别计提加计抵减额,重复享受政策。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满足不同条件的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是不同的。
个税汇算 三类问题咨询热度高
自今年3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下简称宁波12366热线)已累计接听个税汇算相关咨询3.6万余通,其中,三类问题咨询量热度高。
© 2002-2021 Taxrefund.com.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