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吴清日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健全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这是监管部门关于资本市场严监严管,特别是打击财务造假发出的最新信号。
证监会主席吴清日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健全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这是监管部门关于资本市场严监严管,特别是打击财务造假发出的最新信号。
财务造假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动摇投资者信心。近年来,各方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一批财务造假案件,市场生态有效净化。根据证监会日前公布的数据,2024年对61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1577万元,同比增长12%;对7起案件按照法定高限处以罚款,同比增长75%;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
但也要看到,当前,财务造假花样翻新,比如,发行人通过多道“中转公司”,层层嵌套实施财务造假,多种手段并进,复杂、隐蔽,造成案件查处难度大,打击的任务十分艰巨。所以,切断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背后的链条,需要各方合力,全面挤压财务造假的生存空间。
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不仅要追究上市公司造假的责任,也要追究配合上市公司造假的第三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形成行政处罚、民事追责、刑事惩戒的合力,真正切断公众公司财务造假的利益链条。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同时,要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发挥内部“吹哨人”的作用。
中介机构要加强执业质量控制,切实做好“看门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背后,相关中介机构责任难逃。结合过往的案例来看,不乏有的中介机构主动配合,提供专业助力,直接参与企业财务造假。这种从业人员监守自盗的行为,破坏市场诚信机制,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影响市场信心和行业威信,受到严惩是必然的。这就再次提醒相关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谨守“不作假账”的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
独立董事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日前发布的《独董新规执行简报》(第5期),2024年度,因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含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处罚处分及采取监管措施的沪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合计85名,案例合计58例。从涉及案例数量来看,排在第一的违法违规行为是独立董事未监督财务报告真实性问题(17例)。这暴露出的问题,是部分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程序流于形式,过度依赖管理层提供的信息。希望独立董事能尽心履职,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更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如果有失职行为,监管层肯定会果断“亮剑”。
相信通过多管齐下,形成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格局,真正切断财务造假背后的链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才更有保障。

增值税法共6章,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增值税法保持现行增值税税制框架总体不变以及保持现行税收负担水平总体不变,但也有一些调整。增值税实施条例(意见稿)包括了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六章五十七条内容。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一体推进查处违法、优化执法、促进守法、保护合法,以税务合规管理努力营造让合规经营者获尊重、让依法纳税成常态、让违法违规者受惩戒的良好氛围,着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公平的税…
11月17日,泰国最高法院就一起牵涉前总理他信西那瓦的巨额税务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定他信及其家族成员需为其在19年前的一桩旧案补缴高达176亿泰铢(1元人民币约合4.53泰铢)的个人所得税、附加费及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个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内容涵盖融资环境优化、股东有限责任激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企业名誉信用保护等多个方面。
证监会主席吴清日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健全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这是监管部门关于资本市场严监严管,特别是打击财务造假发出的最新信号。
财务造假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动摇投资者信心。近年来,各方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一批财务造假案件,市场生态有效净化。根据证监会日前公布的数据,2024年对61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1577万元,同比增长12%;对7起案件按照法定高限处以罚款,同比增长75%;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
但也要看到,当前,财务造假花样翻新,比如,发行人通过多道“中转公司”,层层嵌套实施财务造假,多种手段并进,复杂、隐蔽,造成案件查处难度大,打击的任务十分艰巨。所以,切断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背后的链条,需要各方合力,全面挤压财务造假的生存空间。
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不仅要追究上市公司造假的责任,也要追究配合上市公司造假的第三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形成行政处罚、民事追责、刑事惩戒的合力,真正切断公众公司财务造假的利益链条。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同时,要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发挥内部“吹哨人”的作用。
中介机构要加强执业质量控制,切实做好“看门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背后,相关中介机构责任难逃。结合过往的案例来看,不乏有的中介机构主动配合,提供专业助力,直接参与企业财务造假。这种从业人员监守自盗的行为,破坏市场诚信机制,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影响市场信心和行业威信,受到严惩是必然的。这就再次提醒相关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谨守“不作假账”的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
独立董事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日前发布的《独董新规执行简报》(第5期),2024年度,因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含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处罚处分及采取监管措施的沪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合计85名,案例合计58例。从涉及案例数量来看,排在第一的违法违规行为是独立董事未监督财务报告真实性问题(17例)。这暴露出的问题,是部分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程序流于形式,过度依赖管理层提供的信息。希望独立董事能尽心履职,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更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如果有失职行为,监管层肯定会果断“亮剑”。
相信通过多管齐下,形成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格局,真正切断财务造假背后的链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才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