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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农产品加工行业税收监管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张召 王忠亮

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收购、加工、销售各环节均可能存在涉税风险,税务机关需紧扣该行业特点与发展现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税收监管措施。

  农产品加工行业作为农业产业的延伸,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纽带,具有生产季节性强、地域性明显、对农产品依存度高、涉税优惠多、处于产业链底端等特点。笔者调研发现,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收购、加工、销售各环节均可能存在涉税风险,税务机关需紧扣该行业特点与发展现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税收监管措施。

  在农产品收购环节,可能存在违规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问题。现行政策下,企业向农户收购农产品需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会计核算,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易滋生违规操作。一些收购企业将人员工资、运费等其他费用混入收购价款,所开具发票上的农产品品名与实际收购情况相悖。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社员身份造假、业务不合规等问题。

  在加工环节,可能存在违规享受税收优惠的问题。一些企业混淆初加工与深加工概念,错误地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未对征税项目与免税项目进行独立核算,随意分摊成本;将销售非农产品收入计入免税项目范畴,超范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另外,一些企业虚列成本情况较为严重,利用关联交易进行避税。

  在销售环节,一些企业存在收入不入账或延迟入账现象,部分涉足出口业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由于采购与销售环节核算的精准度不高,存在虚构农产品收购业务、虚增进项税额、骗取出口退税风险。

  针对农产品加工行业的现状,为提升税收征管质效,税务机关应在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精准施策,打造涵盖“全周期、全环节、全链条、全方位”的税收监管体系。

  提升业务能力。开展农产品加工行业专项业务培训,组织税务干部到企业一线,了解行业特点,提升业务洞察力。

  构建全流程、精细化的税收监管制度框架。实施“一户式”税收档案管理,为企业建立电子档案库,涵盖基础信息、生产经营数据等,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更新与智能检索。建立税收风险实时监测机制,依托金税工程系统,对企业发票开具、资金流向等关键指标动态监控,设置预警阈值,及时发现风险,及时进行应对。完善税收征管责任制度,制定岗位权责清单,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追溯与考核评价机制。

  建设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建议在国家层面统筹规划,建设全国统一的农产品信息数据库。整合多部门数据资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构建综合分析平台。建立多元化数据采集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数据汇聚。建立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制定标准规范,定期评估与清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为税收征管、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

  构建跨部门协同治理格局。建立税务与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机制。推进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通过人口信息系统对接,核查收购业务的真实性;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企业登记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整治市场秩序;与农业农村部门共享农业生产数据,为税收风险分析提供参照,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共治的监管格局。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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