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互动交流”等模块咨询如何查询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专用发票等事项。
近期,不少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互动交流”等模块咨询如何查询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专用发票等事项。本期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模块的相关问答,供读者参考。
问:我们企业最近在招标,想找一家纳税缴费信用为A级的合作伙伴,我该如何查询对方是否为A级纳税人呢?
答:根据2025年7月1日施行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为A级的经营主体,税务机关给予主动向社会公布A级名单的激励措施,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操作如下:1.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纳税服务”栏目。2.点击“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3.点击对应省份。4.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评价年度等信息,点击提交。5.如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A级,系统会显示该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若无相关信息,则表明不是A级。
此外,如果您想查询自己企业的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还可以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具体操作如下:1.登录电子税务局,在企业名称旁可以看到当前自身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2.如需查看详细结果和指标明细,可点击“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功能菜单,或直接搜索“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进入。3.选择相应年度,即可看到结果和指标详情。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休探亲假,以及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产生的住宿费,我们都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可抵扣情形:公司员工因公务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销项税。这是因为出差住宿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符合进项税抵扣的相关规定。2.不可抵扣情形:按照规定,如果住宿费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比如员工探亲住宿(属于个人消费)、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住宿(属于集体福利),这些情况下的住宿费专票均无法抵扣。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若属于不可抵扣情形,即使已认证抵扣,也需要在后续纳税申报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避免税务风险。
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不到10万元,客户非要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开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如,王某开的建材店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销售额8万元,其中给百货商场供应五金建材,销售额2万元,如果百货商场要求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他可以就这2万元销售收入放弃免税,开具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1%征收率缴纳税款;如果百货商场要求他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也可以进一步放弃减税,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3%征收率缴纳税款,两种情况下,剩下6万元都照样可以享受免税。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填表方法如下:1.将价款按3%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销项税额=销售额×3%。将销售额、销项税额填写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1栏对应的列次。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减税项目中“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001129924”,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1%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第5栏填写“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第21栏填写“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第23栏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额”,第24栏填写“应纳税额合计”。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的数据。

后来已经把税款和滞纳金都补齐了,在公告内容中仍然可能保留“曾经发生欠税并产生滞纳金”的记录。实践中不少企业存在“先拖后补”的习惯,在新的制度环境下,“先拖一拖”的做法,合规成本已经远远不止滞纳金。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企业破产程序涉及的税费债权申报、征收管理、纳税缴费信用修复等关键事项予以明确。
笔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21年至今,案件名称包含“骗取出口退税”的1918份判决书中,96%的案件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定罪。
近期,不少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互动交流”等模块咨询如何查询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专用发票等事项。本期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模块的相关问答,供读者参考。
问:我们企业最近在招标,想找一家纳税缴费信用为A级的合作伙伴,我该如何查询对方是否为A级纳税人呢?
答:根据2025年7月1日施行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为A级的经营主体,税务机关给予主动向社会公布A级名单的激励措施,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操作如下:1.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纳税服务”栏目。2.点击“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3.点击对应省份。4.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评价年度等信息,点击提交。5.如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A级,系统会显示该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若无相关信息,则表明不是A级。
此外,如果您想查询自己企业的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还可以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具体操作如下:1.登录电子税务局,在企业名称旁可以看到当前自身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2.如需查看详细结果和指标明细,可点击“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功能菜单,或直接搜索“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进入。3.选择相应年度,即可看到结果和指标详情。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员工出差、休探亲假,以及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产生的住宿费,我们都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可抵扣情形:公司员工因公务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销项税。这是因为出差住宿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符合进项税抵扣的相关规定。2.不可抵扣情形:按照规定,如果住宿费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比如员工探亲住宿(属于个人消费)、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住宿(属于集体福利),这些情况下的住宿费专票均无法抵扣。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若属于不可抵扣情形,即使已认证抵扣,也需要在后续纳税申报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避免税务风险。
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不到10万元,客户非要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开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对部分或者全部销售收入选择放弃享受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如,王某开的建材店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月销售额8万元,其中给百货商场供应五金建材,销售额2万元,如果百货商场要求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他可以就这2万元销售收入放弃免税,开具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1%征收率缴纳税款;如果百货商场要求他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也可以进一步放弃减税,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3%征收率缴纳税款,两种情况下,剩下6万元都照样可以享受免税。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填表方法如下:1.将价款按3%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销项税额=销售额×3%。将销售额、销项税额填写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1栏对应的列次。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减税项目中“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选择“0001129924”,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1%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第5栏填写“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第21栏填写“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第23栏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额”,第24栏填写“应纳税额合计”。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