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配套政策,对增值税制度作出了多方面的创新和完善。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配套政策,对增值税制度作出了多方面的创新和完善。为使纳税人清晰了解有关规定变化、避免因对政策不了解或理解不深入、有偏差而产生涉税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近期根据辖区纳税人情况,分行业梳理政策变化点,调研确定重点辅导对象,靠前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讲解,及时纠正纳税人对有关规定的理解偏差。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地后,商品混凝土行业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政策变化明显。在首个申报期的关键窗口期,该局精准筛选适用新政策的纳税人,通过多种方式向相关纳税人宣传讲解新政策下企业在发票开具、财务核算、纳税申报等方面面临的重大调整,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商品混凝土行业企业认真学习有关增值税政策新规定、主动防范涉税风险。
实际操作中,该局通过综合分析开票和申报数据,帮助纳税人精准排查可能存在的政策适用风险。比如,按照增值税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商品混凝土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而是统一按13%的税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企业可以正常抵扣原材料、运输等进项税额。该局在风险排查中发现,辖区一家大型商品混凝土公司长期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在增值税法施行后的首月仍按3%的征收率开具发票,存在政策适用偏差。税务干部第一时间与企业财务人员联系,面对面向其详细讲解有关政策变化、核算方式和开票要求。
在辅导过程中,税务干部结合企业2026年1月已按3%征收率开具发票的情况,手把手辅导企业规范办理发票冲红业务;针对企业开票量大、短期难以全部冲红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合规申报,按13%的增值税税率申报2026年1月所属期销售收入并依规抵扣。
对企业提出的跨期收入纳税义务时间判定疑问,税务干部协助其对照合同、收款时间、送货凭证,结合政策规定逐笔核对,明确政策适用标准,确保每一笔收入都依规申报,做到操作规范、数据精准。针对企业对增值税法实施后税负变化的顾虑,税务干部提醒企业全面梳理原材料采购凭证,辅导其及时向上游企业索要发票、完成进项发票认证抵扣、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规范财务核算。经辅导,企业及时取得可抵扣进项发票,并于首个征期内抵扣进项税额33万元,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企业也主动优化发票取得流程,实现税务处理和财务处理双合规。在税务机关全程跟踪辅导下,企业按期合规完成了增值税法实施后的首月申报工作,实现了税款准确计算,避免了事后补缴税款、滞纳金等风险。
该局及时总结企业合规申报的经验,形成一套辅导流程,对辖区其他10余家混凝土行业企业开展政策辅导与风险排查。截至目前,该局已帮助企业完成政策适配调整与申报规范整改,全区混凝土行业企业在发票取得、发票开具、税款计算、纳税申报方面均规范有序,行业税法遵从度与征管质效同步提升。
该局还将对混凝土行业企业的管理经验延伸至生物制品、人力资源、建筑劳务等重点行业,逐步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增值税新政策落地与风险防控指标体系,围绕征收方式、税率适用、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关键环节,保障各项税收新政策得到精准执行。

围绕重塑组织体系、科学配置职能、强化风险防控,国家税务总局焦作市税务局推行“管户+管事”相结合的税费征管新模式,有效提升了基层税收管理能力,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提供了实践经验。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第6条,纳税人取得长期资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以下统称五类不允许抵扣项目)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概念存在差异,企业对外无偿提供服务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视同销售确认收入,需要判断服务的性质,看服务实现的是主动收入还是被动收入。
正在开展的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呈现出一个显著特点:一批批来自一线的真实案例密集推出——有模范样本,也有风险警示,形成了一套“案例矩阵”。这些鲜活的故事,正成为引导企业合规经营、行稳致远的新“导航仪”,让税收宣传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配套政策,对增值税制度作出了多方面的创新和完善。为使纳税人清晰了解有关规定变化、避免因对政策不了解或理解不深入、有偏差而产生涉税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近期根据辖区纳税人情况,分行业梳理政策变化点,调研确定重点辅导对象,靠前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讲解,及时纠正纳税人对有关规定的理解偏差。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地后,商品混凝土行业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政策变化明显。在首个申报期的关键窗口期,该局精准筛选适用新政策的纳税人,通过多种方式向相关纳税人宣传讲解新政策下企业在发票开具、财务核算、纳税申报等方面面临的重大调整,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商品混凝土行业企业认真学习有关增值税政策新规定、主动防范涉税风险。
实际操作中,该局通过综合分析开票和申报数据,帮助纳税人精准排查可能存在的政策适用风险。比如,按照增值税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商品混凝土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而是统一按13%的税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企业可以正常抵扣原材料、运输等进项税额。该局在风险排查中发现,辖区一家大型商品混凝土公司长期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在增值税法施行后的首月仍按3%的征收率开具发票,存在政策适用偏差。税务干部第一时间与企业财务人员联系,面对面向其详细讲解有关政策变化、核算方式和开票要求。
在辅导过程中,税务干部结合企业2026年1月已按3%征收率开具发票的情况,手把手辅导企业规范办理发票冲红业务;针对企业开票量大、短期难以全部冲红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合规申报,按13%的增值税税率申报2026年1月所属期销售收入并依规抵扣。
对企业提出的跨期收入纳税义务时间判定疑问,税务干部协助其对照合同、收款时间、送货凭证,结合政策规定逐笔核对,明确政策适用标准,确保每一笔收入都依规申报,做到操作规范、数据精准。针对企业对增值税法实施后税负变化的顾虑,税务干部提醒企业全面梳理原材料采购凭证,辅导其及时向上游企业索要发票、完成进项发票认证抵扣、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规范财务核算。经辅导,企业及时取得可抵扣进项发票,并于首个征期内抵扣进项税额33万元,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企业也主动优化发票取得流程,实现税务处理和财务处理双合规。在税务机关全程跟踪辅导下,企业按期合规完成了增值税法实施后的首月申报工作,实现了税款准确计算,避免了事后补缴税款、滞纳金等风险。
该局及时总结企业合规申报的经验,形成一套辅导流程,对辖区其他10余家混凝土行业企业开展政策辅导与风险排查。截至目前,该局已帮助企业完成政策适配调整与申报规范整改,全区混凝土行业企业在发票取得、发票开具、税款计算、纳税申报方面均规范有序,行业税法遵从度与征管质效同步提升。
该局还将对混凝土行业企业的管理经验延伸至生物制品、人力资源、建筑劳务等重点行业,逐步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增值税新政策落地与风险防控指标体系,围绕征收方式、税率适用、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关键环节,保障各项税收新政策得到精准执行。






